【病人的權利】

1、我擁有獲得一視同仁之醫療照護的權利。

2、我有權要求醫護人員應該隨時佩戴證件,提供我最好的醫療服務。

3、我有權與我的主治醫師討論我的病情。

4、任何不清楚的醫療服務,我有權向醫師、護理人員詢問。

5、我有權要求醫師向我及我的家人解釋病情、檢查結果及預後情形。

6、我有權要求以書面通知醫師或護理站,不得對特定人士透露病情,保障我的隱私。

7、我有權在了解病情後,接受或拒絕治療。

8、我有權要求取得我或關係人的同意,才接受手術及麻醉。

9、住院期間發生緊急事故,我有權隨時接受醫療照護。

10、我有權要求保障我個人的就醫隱私。

11、任何健保不給付的醫療項目,我有權須經我同意才得以治療。

12、我有權接受或拒絕宗教協助的精神慰藉服務,要求應有的尊嚴。

13、我有權利反應我的感謝或不滿,並有專人處理。

 

【病人的義務】

1、我絕對尊重醫師專業,參與醫療決策。

2、我願意主動告知醫師目前正在服用的藥及是否對藥物過敏。

3、我願意由護理人員協助安排醫師向指定家屬說明病情。

4、我願意配合醫院相關之教學活動。

5、住院時,我願意向護理站聲明是否接受膳食醫囑。

6、我願意支付健保規定之部份負擔費用。

7、我絕對不在院內抽煙、喝酒、嚼檳榔、隨地丟垃圾。

8、我絕對不大聲喧嘩及聚賭。

9、住院時,我願意不攜帶貴重物品至病房,並妥善保管自己的財物。

10、我絕對不攜帶寵物入院,避免傳染病與擾亂安寧。

11、我絕對不攜帶任何危險物品或法定違禁品到醫院。

12、當我發現可疑人物進入我的病房時,會立即與護理人員聯絡。

13、我絕對不向陌生人買賣非法藥品或商品。

14、我絕對不於指定區域使用手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