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子宮頸癌篩檢:30歲以上(民國81年次前出生)婦女,每年檢查一次。
2.大腸直腸癌:50歲以上未滿75歲(民國36年次~61年次出生)民眾,每2年檢查一次
3.口腔癌篩檢:
(1)18歲以上未滿30歲原住民(民國81-93年次(含)出生)
(2)30歲以上(民國81出生)一般民眾有吸菸或嚼檳榔者(含已戒檳榔),每2年檢查一次
4.乳癌篩檢:
(1)45歲-未滿70歲女性(民國41-66年次(含)出生)
(2)40-44歲(民國67-71年次(含)出生)二等親內有乳癌家族史高危險群者每2年檢查一次 |